為建設美麗浙江,浙江省委、省政府將“排澇水、治汙水、保供水、防洪水、抓節水”作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內容和需重點突破的改革項目。
堅持率先推進,服務民生保安全
以保障安全為基本原則、以服務民生為基本理念,率先推進建設系統水處理工作。基本建立城鄉一體的供水保障機制,全力監管城鎮供水水質,使供水安全得到保障;不斷加強汙水處理設施建設和運行管理,率先實現縣縣建有汙水處理設施目標,太湖流域杭嘉湖地區率先實現鎮鎮建成汙水處理設施目標,提前完成國務院有關太湖治理的目標要求,汙水處理廠對COD(化學需氧量)減排的貢獻率已連續5年在70%以上;高度重視內澇問題,將其列入重點解決的民生問題,並開展城市排水防澇設施普查和疏通工作,不斷探索內澇防治的體制機制。
堅持統籌推進,理清思路明目標
確定“推進五水共治、突出治澇治汙”的思路和策略,並明確到2017年本屆政府要解決的主要問題。基本消除易淹易澇片區和影響城市正常生產生活秩序的嚴重災害現象,城市新區建設確保不發生新的內澇,力爭用5年時間完成排水管網的雨汙分流改造,用7年時間基本建成城市排水防澇工程體系;設區市汙水處理率達到95%,縣(市)達到90%,建制鎮達到60%,所有汙水處理廠出水執行一級A標準,全面完成縣以上汙泥處置設施建設改造,汙泥無害化處置率達到95%,69個未建設汙水處理設施的建制鎮2014年全面開工建設,實現全省鎮級汙水處理設施全覆蓋;對供水水源水質不達標的城市,實現水廠深度處理工藝全覆蓋,解決因水源汙染和供水設施落後造成的水質問題;到2017年,城鎮供水管網漏損率小於12%,汙水再生水利用率達到12%,節水型器具普及率達到75%。
堅持科學推進,完善配套抓項目
研究制訂2014年項目實施計劃以及三年行動計劃( 2015年 2017年)。實施“固河堤、疏河道、新開河、暢管網、除澇點、強設施”六大防內澇工程;實施“管網配套、能力提升、升級改造、汙泥處理處置設施建設、再生水利用”五大治汙水工程;實施“提工藝、重改造、擴範圍、增能力”四大保供水工程。
堅持綜合推進,創新驅動重長效
按照“以‘五水共治’為突破口倒逼轉型升級、完善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體制機制、全面提升發展質量”的要求,完善六大保障推進機制。
一是按照“規劃先行、摸清家底、明確重點、近期優先、有序推進”的思路,完善城鎮內澇防治、汙水、供水、節水各項規劃,重點完善城市排(雨)水防澇綜合規劃。2013年年底全面啟動11個設區市和若幹重點城市防洪排澇綜合規劃編制,2014年3月完成審查,6月底前完成成果審批和備案工作。
二是出臺《浙江省關於加強城市內澇防治工作的實施意見》,研究制訂《浙江省供水條例》,重點解決城市防澇、城鄉供水一體化、二次供水管理等問題,完善水價、電價等聯動機制,合理確定汙水處理收費標準和方法。
三是落實項目責任和時間節點要求,健全各級建設、規劃、水利、國土、民政等部門的分工協作、合力聯動的工作機制,將治水工程項目納入審批程序“綠色通道”,提高項目審批效率和建設管理效率。
四是建立多渠道資金籌集機制,以地方財政為主、省級財政為輔,明確各地每年將3% 5%的土地出讓收入用於治澇,除從水利建設基金中安排一部分外,省級財政設專項資金以“以獎代補”方式鼓勵地方加大治水工作力度。
五是將治水各工程作為民生實事項目,納入省政府對各地政府的年度目標考核,並對治澇和治汙實行一票否決。加強對城市防澇、治汙、供水等設施運行管理狀況的檢查督察。
六是充分發揮各級人大、政協和新聞媒體的監督作用,為城市治水工作建言獻策。通過各種方式廣泛宣傳防治內澇、整治汙水、節約用水等相關知識,增強群眾參與意識,提高自我防禦、自助自救能力。
下一步,浙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將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全會和浙江省委十三屆四中全會精神,紮實推進“五水共治”,為建設美麗富饒的現代化浙江作出新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