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證農村生活汙水處理設施長期穩定運行,近幾年,各地愈發重視汙水處理項目的運維管理工作。那麽農村生活汙水處理設施運維涵蓋哪些內容呢?今天為大家分享下農村生活汙水處理設施運維的三大板塊。
運維管理工作內容涉及面廣泛,大致可分為:排水系統的維護與管理、分散式汙水處理設施的運行管理、)集中式汙水處理設施的運行管理。
1、排水系統的維護與管理
汙水排水管道應定期進行巡視、清淤和維護。雨水排放明渠應定期進行疏通,以免渠道堵塞,雨水溢出;沒有混凝土抹面的渠道應註意渠道兩岸土體或巖體的穩固性,在多雨地區盡量采用混凝土明渠排放雨水。應加強排水溝渠日常清理維護,防止生活垃圾、淤泥淤積堵塞,保證排水通暢,可結合排水溝渠砌築形式進行沿溝綠化。在山區和丘陵地區,尤其要註意不要影響溝渠周邊山坡土壤的流失與山體滑坡
2、分散式汙水處理設施的運行管理
分散式汙水處理設施宜實行“自用、自管”,由農戶自行維護管理汙水處理設施,包括化糞池的定期清淘、生物處理設施的定期排泥、生態處理單元的植物收割等。
由於農戶缺乏汙水處理技術的專業知識,對汙水處理設施的運行維護管理水平有限,鄉鎮可統一聘請若幹專業人員,為農戶提供技術指導和專業咨詢,對村落或集鎮管轄範圍內的分散式汙水處理設施進行定期巡查,巡查周期不宜大於1個月,巡查時發現問題盡快解決。也可探索適當收費與物業化相結合的管理方式,由專業人員對分散式汙水處理設施進行管理。日常運行管理人員每天巡查不小於一次,巡查時發現問題應及時反映給相關技術人員,及時解決。
3、集中式汙水處理設施的運行管理
鄉鎮生活汙水處理站的啟動與試運行需由專業化單位負責,待系統正常運行後,移交給運營單位。運營單位應配備具有一定專業技能的專職或兼職工作人員,按照相關制度的要求嚴格管理汙水處理設施,保證汙水處理設施正常穩定運行。運維人員應定期對汙水處理站的進水和出水、生化池和設備設施進行觀察或測定,如實填寫表格,如發現異常,需及時采取相應措施並及時報告相應技術人員。
農村汙水處理項目的使用項目短則5-10年,長的可達20年以上,強化農村生活汙水處理設施的運維管理,保障設施穩定運行和提高汙水處理效能是改善農村環境的必要措施。